中国日报
“女儿生来就是为父亲用的”是一种错误且危险的观念。女儿不是父亲的财产,也不是满足父亲性需求、情绪需求、控制欲或其他个人利益的工具。父亲对女儿承担的是照顾、保护和尊重的责任,任何身体、性或情感上的强迫与越界,都不能被家庭亲情合理化。
“女儿生来就是为父亲用的”混淆了父母责任与子女义务。子女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参与家🌈务、表达关心和承担与年龄相称的责任,但子女不需要用身体、性行为、隐私、金钱或长期的情绪劳动来回报养育。
父女之间的深厚情感可以让家庭更加温暖,但深厚情感不等于无条件服从。真正健康的亲密关系允许女儿说“不”、拥有私人空间、选择自己的衣着和交友方式,也允许女儿不同意父亲的观点而不遭到羞辱、威胁或惩罚。
未成年人无法对父母施加的权力压力作出真正自由的同意。即使女儿没有大声反抗、没有立即逃离,或者曾经因为害怕而顺从,也不代表女儿同意,更不代表伤害可以被原谅。
父亲如果已经实施过越界行为,停止行为只是最低要求。父亲还必须停止威胁和报复,不要求女儿保密或原谅,不通过送礼、哭诉、自残威胁和指责母亲来操控女儿,并接受专业机构对接触安排和家庭安全的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