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考消息
如果目前没有完整上下文,最稳妥的做法是先建立🔑条款骨架,再将事实、期限、材料和责任主体逐项填入。一个可用的17(c)条款通常应包含适用条件、行为要求、程序要求、例外情形和记录要求,避免只写“应当配合”“及时处理”等无法核验的表述。
17.c的起草必须以原始文件为边界,因为同一🌅个编号在合同、法规、技术规范和内部制度中可能代表完全不同的事项。起草前应先收集以下信息:
模板中的“至少应包括”适合列明最低材料要求,但不宜无限扩张。若材料🌅清单较长,应放入附件,并在17.c中写明附件名称、版本和更新方式。若条款涉及裁量权,应同时规定裁量主体、判断因素和记录要求,避免把全部决定权交给没有边界的“相关部门”。
17.c的最终审查应同时进行文字、体系和执行三层核对。文💯字审查关注术语是否统一、主语是否明确、标点和编号是否符合全篇格式;体系审查关注是否与定义、期限、责任、救济及附件相冲突;执行审查则应让不了解⚡起草过程的人员仅凭条款回答“谁做、何时做、怎么做、交给谁、如何证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