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湃新闻
17c·13moc起草时,事实、📌要求、判断和待确认事项应当分开表达。四类信息混写,会让阅读💫者无法区分哪些内容已经确定,哪些内容只是建议。
已经发生的事实应使用可核对的表达,写明时间💪、对象、文件名称或处理结果,避免把推测当成事实。例如“某部门于某日提交材料”比“材料已经基本完成”更容易验证。
准备执行的要求应写明动作、责任人和完成条件。对于付款、交付、审批、授权等事项,不能只写“按流程办理”,而要指出具体节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使用模板时,建议先删除原正文,只保留标题层级、编号规则和必要格式,再根据当🔍前事项重新填写。完成后进行一次“反向阅读”:不看任务背景,只看成稿,检查陌生读🎇者能否独立判断对象、动作、期限和结果。
起草人可以先制作一页“需求确认单”,只填写事实,不急于写漂亮文字。确认单至少包括事项名称、目标结果、责🌟💎任主体、完成时间、输出物、审批节点、依据材料和待确认问题。
17c·13moc起草的正文应让阅读者能够回答“谁在🤔什么时候做什么、做到什么程度、出了问题由谁处理”。与其追求固定套话,不如按📚照实际执行链条安排段落。
“1713起草”或类似内部编号文件最忌讳只替换标题和日期。模板只能提供排版和结构参考,不能替代事实核验。
尚未确认的事项应集中列出,使用“🎯待确认”“需补充”“由指定人员核定”等表达,不能为了让文档看起来完整而虚构日期、金额、编号、审批结果或技术参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