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都市报
17.c.07 起草需要先固定“写什么、为谁写、写到什么程度🌅”三个边界。没有边界的文本容易出现内容过宽、职⚡责不清和要求无法执行的问题。
不同规范强度应使用不同词语。强制义务可使用“应”或“必须”,禁止事项使用“不得”,授权或可选动作使用“可以”;“原则上”“一般情况下”只有在同时写明例外条件时才有执行价值。
17.c.07对应的文件来源决定起草方式,企业🌺制度、项目规范、合同条款和法规文件不能使用同一套写法。起草前应从原始材料中确认以下信息:
审核记录应🌺至少留下问💯题、修改内容、处理人、处理日期和最终结论。对于编号含义、适用范围或规范强度存在争议的地方,应保留决策依据,而不是只在正文中删除争议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