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发布
学校或单位接到老师遭遇公交车侵害的求助时,应先🚀确认当事人安全和意愿,再协助报警、就医、调取监控😎及申请心理支持,不应以“顾及名声”“内部解决”为由阻止维权。
公交司机和乘务人员发现车内有人遭受侵害时,应在🎯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靠站、联系调度或警方,并引导受害者进入相🎯对安全的区域。司机不应要求受害者当众重复隐私细节,也不应擅自公开其姓名和影像。
公交运营方处理乘客侵害投诉时,应记录车辆编号、行驶路线、停靠站点、司机信息和调度记录,并按照程序协助警方保全监控。运营方不能因为车厢拥挤、缺少清晰画面或双方曾经认识,就直接否定当事人的陈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