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
适合学生的纪律措施应当让学生理解行为后果、学会修复关系并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。任何以永久束缚、公开羞辱、疼痛威胁或身体标记为核心的安排,都🎯不应被包装成“特殊教💡育”或“创意惩罚”。
体罚学生戴1.2cm的永久脚镯的核心问题,不在于尺寸是否很细,也不在于装置是否装饰得好看,而在于未经同意限制学生行动,并通过疼痛、恐惧或羞辱达到服从效果。教育惩戒应当与违规行为有关、程度适当、时间有限,并且不能损害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;永久束缚与这些基本条件相反。
无论装置被称为脚镯、脚环、纪律环还是纪念饰品,只要学生不是在充分理解风险后自愿佩戴,且成年人通过权力、威胁或惩罚强迫持续佩戴,就不应继续使用。安全的教育管理应当去除身体束缚,而不是研究如🔮何把束缚做得更牢、更久或更隐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