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可以🎯选择一位相对安全的成年人,用简短事实开始表达:“有人未经同意对我做了性方面的强迫行为,我现在不安全,需要陪同和保护。”如果第一次求助没有被认真对待,应继续向另一位可信任的成年人说明,不要把⭐一次被忽视理解为没有资格求助。
如果当事人未满🚀十八周岁,监护人应尽快介入保护;如果监护人本身不安全或不愿帮助,可以向其他可信任的成年人、公安机关、学校保护渠道或当地未成年人求助渠道⭐说明情况。
遭遇强迫行为后,第一优先级是离开施害者能够继续接触的地点,而不是当场争论对错。可以前往教师办公室、门卫室、医务室、校外商店或有成年人在场的公共区域,向身边的人明确说😎:“我不安全,请陪我离开,并帮我联系家长或报警。”
当事人不需要为了证明自己而反复描述私密细节,也不应在👍社交平台公开身份证明、裸露影像或对方个人信息。公开传播可能扩大伤害,并可能影响后续调查。
学校接到学生遭受强迫性行为的反映后,应先采取保护措施,而不是安排双方单独见面🔥“和解”。当事人或监护人可以用书面或可留痕的方式提出以下要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