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日报
如果对方能够持续、清楚地回答这些问题,且企业资👍料、样品表现和合同条款彼此一致,才值得进入小批量试单阶段。若始终无法确认产品是什么、谁在生产以及如何验收,那么这串关键词只能作为搜索入口,不能🎨作为采购决策依据。
企业名称与收款主体不一致⭐时,采购方应要求对方说明授权关系,并将付款账户、开票主体、合同主体和发货主体分别记录。信息无法闭环时,低价、现货或“马上涨价”等说法都不应成为付款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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