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
家庭成员不能因为施害者“平时看起来老实”“是亲戚”“没有暴力前科”就降低警惕。很多侵害发生在受害者熟悉、信任或不得不接触的人身上,亲属身份并不等于安全证明。
如果提问者正在寻找侵🎇犯侄女的理由,或已经出现强迫性幻想、越界冲动和控制不住的接近行为,应把问题当作现实危险处理,而不是继续寻找借口。
“侵犯侄女的理由”不应成为掩盖责任、责怪受害者或拖延求助的说法。无论侵害者与侄女是什么亲属关系,停止伤害、隔离风险、保存证据并获得及时保护,都是当前最重要的处理方向。
发现风险信号后,家属不应秘密安排施害者与侄女见面“问清楚”,也不应通过威胁、羞辱或公开曝光来逼迫对方承认。未经计划的对质可能导致删证、报复、转移孩子或再次施压,应把安全安排和专🍀业介入放在前面。
成年人之间也必须遵守真实、自由、持续的同意原则。侄女没有明确同意,或因恐惧、醉酒、药物、睡眠、年龄和认知能力而无法有效表达意愿时,任何性接触都不能被包装成“双方自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