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电梯小组1 3v5.4.2.4”的核对记录可以按下列字段整理,先把内部编码和标准条款分开,再填🔥写现场结果。
尺寸类项目应记录测量基准、测量点、使用工具和实测数值。记录“符合要求”而没有实际数据,无法复核测量过程;测量值接近限值时,还应确认工具精度和测量姿态是否满足要求。
验收表中的检验结论应由要求、实测结果和判定规则共同形成。对于“有或无”的项目可以填写状态,对于有数值限值的项目必须保留实测值,对于功能试验项目必须保留动作结果和异常情况。
“电梯小组1 3v5.4.2.4”的组成方式不属于GB/T 10060-2011中统一规定的完整条款名称。工程软件经常把专业分组、任务批次、版本标识和标准条款拼接在一起,形成便于派工或录入的内部编码。
电梯验收记录不能只保留一个编号和“合格”结论,证据应当能够说明检验对象、检验条件、实际结果和判定依据。具体证据类型要跟随5.4.2.4对应的正文要求选择。
资料类项目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、安装过程记录、自检报告、隐蔽工程记录、调试记录以及必要的变更文件。铭牌、警示标识和设备编号应与实际电梯及竣工资料保持一致,避免出现“资料合格但设备对应错误”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