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“主体—动作—条件—期限—标准—后果”写出可执行句



规范性文本的核心不是辞藻,而是让读者能够判断是否满足条件、下一步由谁办理以及没有完成时如何处理。每一项要求都👍可以拆成六个要素:主体是谁,实施什么动作,在什么条件下实施,何时完成,按照什么标准判断,未完成会产生什么后果。



主体:避免使用“有关人员”“相关部门”🎊“申请方”等无法定位的称呼。应写明具体部门、岗位、合同当事人或具有明确范围的群体。



本条所称“[术语]”,是指[可以识💪别和验证的具体含义]。同一文件中使用相同术语时,应保持含义一致。



按照六个步骤完成17C.07起草



动作:区分“应当”“可以”“不得”“有权”“负责”和“建议”。“负责处理”不等于“必须在期限内完成”,“可以提交”也不等于“提交后必然获批”。



条件:将启动条件、前置材料和停止条件分开写。条件需要能够通过文件、记录、系统数据或其他客观事实进行验证,少用“情况特殊”“必要时”等无边界表达。



先确定17C.07文本究竟要解决哪一种任务



期限:说明起算点和计算方式,例如自收到🚀完整材料之日起、在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工作日内,或者在某一日期前完成。还应说明补正、暂停、延期和逾期的处理方式。



标准:把“合理”“及时”“合格”等概括词转化为可判断的指标、材料、程序或审批层级。确实无法量化时,应补充判断因素和记录要求。



以下框架只用于形成初稿,不代表任何特定机构的正式条文。17C.07起草时,使用者必须将方括号内容替换为已经核实的事实、权限和标准,不能把占位内容直接作为最终文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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