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13岁未成年人的性行为或性接触,法律判断核心不是“双方是否像情侣”,而是行为性质、发生时年龄、是否存在强制或控制、是否造成伤害,以及证据能否相互印证。
核实网络信息不等于要求受害者反复证💫明自己。保护未成年人时,应把注意力放在安全、证据和专业介入上,不应以“为什么没有反抗”“为什么还联系对方”等问题责备儿童。
成年人高龄并不能抵消与儿童接触中的权力差,未成年人所谓“恋爱”也不能自动证明关系平等。78岁与13岁之间不仅存在巨大的年龄差,还可能存在身体能力🔑、经济资源、生活经验和家庭控制方面的严重不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