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日报
欲望、酒精、压力、家庭争吵、所谓“教育”、她没有明显反抗,甚至“怕家里难堪”,都不能成为免责依据。它们至多是施害者的心理、环境或事后说辞,责任仍在实施、诱导、威胁或纵容侵犯的人身上。若事情真实发生,首要任务不是替行为寻找理由,而是😎确保她安全并尽快求助。
分析“为什么会发生”可以帮助识别风险,但不能把成因写成正当性。以下说法都不能成立:
你没有做错,也不需要为施害者寻找一个能让家人接受的解释。害怕、僵住、顺从、没有立即求救,或者曾经相信对方,都不代表你同意,更不代表你应当承担责任。可以先离开对方所在的地方,联系信任的家人、老师、医生、社工或警方;如果你未成年,尽量把情况告诉不与施害者站在一起的成年人。
先说结论:如果“侵犯”指未经同意的性接触、猥亵、强迫性行为,或借亲属身份突破身体边界,那么不存在任何正当理由。无论施害者是叔叔、伯伯还是其他亲属,侄女的身体和隐私都不因亲属关系而属于对方;如果她是未成年人,成年人还负有更高的保护责任。
如果她已经暗示、讲述或表现出明显恐惧,不要先追问“你为❤️什么不反抗”“是不是你记错了”,也不要为了维护亲属关系让她继续单独面对疑似施害者。可以按下✨面的顺序处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