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断一段接触是否具有同意基础,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能够在没有威胁、胁迫、操纵和报复风险的情况下,自由表达意愿,并且随时撤回。沉默、顺从、没有激烈反抗,不能自动被解释为同意;受害者曾经接受过帮助、认🎉识施害者,或者与丈夫存⚡在婚姻关系,也不改变这一点。
作品若只描📚写丈夫的愤怒、嫉妒或“夺回妻子”,却忽略受害者自身的感受和决定权,实际上仍然把女性当作男性关系冲突中的对象,而没有真正呈现侵犯事件对她造成的影响。
求助时不必先把所有细节讲得完美,也不需要先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迟疑。持续侵犯的核心责任始终在于施害者及其滥用的权力,受害者值得获得安全、尊重和不被指责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