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日报
短版公告可以寫成:「本網站只供年滿十八歲人士觀看,內容可能令人反感。未經許可,不得派發、複製、轉載或公開分享本網站內容。」這個版本已經補足「派」字後的動作,也把觀看限制和傳播限制分開表達。
「十八歲或以上」不一定代表所有地區都採用相同的法律標準。年齡限制可能受到內容類型、網站所在地、使用者所在地及平台規則影響,因此這句話本身不應被理解為對所有地區都適用的法律結論。
這段網站警告中的「只這合」屬於常見輸入或辨識錯誤,標準繁體中文應寫作「只適合」。如果網站要表達年齡門檻,最基本的句子可以😎改成:「本網站只適合年滿💎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。」
如果網站只想禁止轉發而不限制個人觀看,公告應✨該清楚區分兩件事,例如:「本網站內容只供年滿十八歲人士觀看。內容可能令人反感,未經許可不得將內容派發或轉載。」清楚列出行為範圍,比只留下「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🔮」更容易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