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发生侵害时:先脱离危险,再处理身体和证据



涉及未成年人时,传播风险更高。未成年人遭受侵犯后的无声之痛不应被包装成猎奇故事,旁观者不应反复追问细节、要求当事人公开录音或逼迫当事人与嫌疑人当面对质。发现疑似侵害时,应把安全和专业介入放在转发之前。



陪伴受害者:避免二次伤害和网络扩散



信息核实时应区分三类内容:第一类是当事人直接陈述,第二类是警方、法院或医疗机构能够确认的程序事实,第三类是网友推测和情绪化转述。第三类内容不能用来证明侵害发生,也不能据此公开指认某个维修人员。即便案件正在调查,公众仍应避免发布身份证号、电话号码、门牌号、监控截图、聊天记录原图和能够识别受害者身份的细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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