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日报
亲密关系不仅是个人选择,也受到法律约束。涉及未成年人、强迫、胁迫、性侵害、偷拍传播、隐私泄露和利用职务或经济优势施🌺压等情况时,不能用“恋爱”“感情”或“双方认识”来掩盖问题。
任何拥抱、亲吻、性🎊接触或更进一步的行为,都应建立在双方清楚、真实且持续的同意之上。同意不能通过威胁、欺骗、羞辱、纠缠或权力压迫取得,也不能因为曾经同意过,就默认以后一直同意。
如果双方约定了专一关系,就应尊重共🔑同承🌈诺;如果关系并非排他,也必须让相关人员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。隐瞒重要事实、故意制造误解或在对方不知情时改变关系规则,都会破坏信任。
第一,把“有感情”当成无条件⭐同意。感情可以存在,但每一次具体行为仍需要当下确认。第二,把拒绝理解成欲擒故纵。真正的拒绝应被直接接受,不应反复试探。第三,把亲密关系当成占有关系。恋爱或婚姻不意味着可以检查对方设备、限制社交或强迫对方发生性行为。
对年龄、身份、婚姻状态或权力关系存在疑问时,应先确🔮认边界,不要抱有“对方没有反抗就是💎同意”的错误想法。任何一方感到害怕、不安全或无法自由表达时,都应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并寻求可信赖的帮助。
发生性关系前,双方应认真考虑避孕、性传播感染防护、既往健康情况和可能产生的情绪影响。安全措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,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某一方,也🎯不能因为熟悉、相爱或没有明显症状,就认为不存在风险。
“性”与“情”并不一定始终同步。有的人将性关系视为稳定承诺的一部分,有的人则需要更长时间建立信任。双方应提前沟通对关系性质、排他性、公开程度、与其他人的交往以及隐私保护的理解,不能靠猜测维持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