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
“女的被操”是带有侮辱性的粗俗说法。如果这句话描述的是女性在没有真实同意的情况下,被强迫发生性交或其他性行为,那么应当从性侵、强奸等严重侵害的角度理解,而不是当作玩笑、私事或受害者的过错。暴力、胁迫、威胁、利用醉酒昏迷等无法表达意愿的状态实施性行为,都可能涉及违法犯罪,具体罪名和责⭐任由办案机关依照事实、证据和法律认定。
“女的被操”不应成为传播羞辱、消费创伤或指责受害者的标签。准确的表达😎应当围绕“是否存在真实同意、是否使用暴力胁迫、受害者是否安全、怎样保存证据和获得救助”展开;只有把粗俗标签还原为具体事实,受害者才能更容易获得尊重、医疗支持和依法保护。
如果性侵正在发生,受害者应先离开危险现场并寻求紧急帮助;如果侵害已经发生,应尽快就医、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受🔮害者已经清洗身体、换过衣物,或者事发后过了一段时间,也仍然可以寻求医疗、心理🌺和法律支持,不应因为“证据可能不完整”而放弃求助。
已经洗澡、换衣、删除部分消息或延🍀迟报警的受害者,仍然可以提供其他证据💫。伤情照片、就诊记录、事后求助信息、异常转账、定位轨迹、监控线索以及证人陈述,都可能具有辅助价值,证据是否有效应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。
法律保护受害者并不等于所有案🌅件都会立即得出相同结论。案件处理需要调查证据、核实陈述并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,但“证据尚需调查”不应被理解为“受害者不值得相信”。行为人不能以恋爱、婚姻、饮酒、经济往来、过去发生过性关系或受害者穿着打扮,为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寻找免责理由。
家人和朋友面对性侵受害者时,首要任务是确认安全、提供选择并尊重隐私。支持者可以询问“你现在安全吗”“需要我陪你去医院或报警吗”“你希望我联系谁”,而不是追问“为什么去那里”“为什么不反抗”“为什么现在才说”。
性侵受害者是否遭到犯罪侵害,关键在于性行为是否建立在真实、自主、持续的同意之上,而不在于受害者是否进行了激烈反抗。沉默、僵住、害怕、哭泣、被威胁后顺从,不能当然理解为自愿同意;受害者过去与行为人的恋爱、同居、婚姻或性关系,也不代表行为人获得了永久许可。
性侵受害者在事后应尽量保留能够反映时间、地点、接触过程和伤害结果的材料。取证不是要求受害者自行完成调查,而是尽可能保留原始信息,之后交由公安机关、医院和专业人员处理。
报案人应当尽量使用具体事实描述经过,而不是被“女的被操”这类模糊或贬损表达牵着走。可以按照“什么时候、在哪里、谁实施、采取了什么方式、自己是⭐🔑否明确拒绝或无法表达意愿、身体和心理受到什么影响、之后有哪些联系和证据”的顺序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