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c.3 核心要求



核心要求应当使用可以判断完成与否的句子。推荐使用“应当、不得、可以、须经确🌺认后”这类明确表达,并为每项要求配套输入、处理动作和输出结果。



变更规则:17.c.13.nom的修改应保留旧值、修改原因、修改人和确认时间。涉✅及既有记录的修✨改,应注明是否追溯生效。



编号型文档最容易出现的💎问题,是形式完整但内容无法执行。以下错误会直接降低17.c的可读性和后续维护成本。



17.c起草前必须补齐的五类信息



“17.c.13.nom——17.c起草”更像一个内部目录编号、项目标签或文档定位符,而不是可以脱离上下文直接解释的通用术语。仅凭这组字符无法确认它对应法律条款、产品需求、文学设定还是知识库节点;最稳妥的做法,是先把编号拆开,再按照“目的—范围—要求—流程—责任—版本”的顺序起草。



17.c.4 执行与审核



条目目的应当回答“为什么设置17.c”,适用范围应当回答“谁在什么情况下使用17.c”。目的不宜写成无法验证的口号,范围也不宜只写“所有相关情况”,▶️而应列出对象、场景和排除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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