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
第一种是只知道“A6”而不知道载体。如果供应商无法说明A6对应的树脂体系、使用温度和推荐材料,就不应直接投入PA6生产🎊线。颜色一致不能弥补相容性不足。
第二种是A6明确属于PP、PE或ABS体系。这类色母的🎉载体和PA6⚡的极性、熔融行为可能不同,直接混用容易造成分散不良、色差、表面缺陷,甚至影响制品强度和耐久性。
第四种是只按价格或添加比例选择。低添加比例不一定代表着色效率高,较低单价也不一定意味着综合成本更低。如果需要多次调色、返工或处理色差,最💪终成本反而可能增加。
第三种是把PA6色母直接用于PA66。PA66的加工温度、流动特性和成型条件与PA6并不完全相同。即使两者同属尼龙,也要重新核对耐热等级、相容性和颜色稳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