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
对于暂时无法确认的数字、名称或结论,不要凭经验补写。可以先标注为待核实项,并在内部版本中注明来源和责任人。起草材料最忌讳把推测内容写成确定事实。
可采用“责任主体+动作+对象+时限或标准”的句式。例如:“负责部门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核验,并将结果记录在指定表单中。”如果时间、▶️表单或核验标准尚未确定,就应保留待确认标记,而不是擅自填入内容。
涉及数字、金额、期限或技术指标时,要统一计量单位和表达方式;涉及简称时,🍀首次出现应写出完整名称。对于“原则上”“必要时”“适当”“及时”等弹性词,应结合实际补充判断条件,否则容易造成不同人员理解不一致。
起草不是把所有知道的内容都写进去,而是将与目标直接相关的信息筛选出来。建议在动笔前列出三类内容:必须写明的事项、需要核实的事项、明确不应写入的事项。
起草质量主要体现在具体表述上。一个完整要求通常应包含“谁,在什么条件下,完成什么动作,在什么时间前达到什么结果”。只写“加强管理”“及时处理”“做好相关工作”通常不够,因为执行人员无法据此判断具体动作和完成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