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C.07起草前,先确认编号对应的原始文件



17C.07对应的文本类型不同,起草重点也不同。起草人员应先用一句话写出任务目的,例如“规定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动作”,而不是笼统写成“完善相关制度”。



主体:避免使用“有关人员”“相关部门”“申请方”等无法定位的称呼。应写明具体部门、岗位、合同当事人或具有明确范围的群体。



未按照本条履行义务的,按照[合同约定、内部责任规则或适用法律]处理。本条自[生效日期或生效事件]起实施,由[负责解释或维护🤔的主体]负责版本管理。



按照六个步骤完成17C.07起草



期限:说明起算点和计算方式,例如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、在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工作日内,或者在某一日期前完成。还应说明补正、暂停、延期和逾期的处理方式。



如果17C.07只是某个内部文件的编号,最终稿还应保留文件名称、版本号和生效信息;如果17C.07属于公开法规或合同标准条款,则必须以对应版本的原文和适用规则为依据。没有原始文件时,最专业的处理不是编造条文,而是先补齐法源和业务事实,再进入正式起草。



用“主体—动作—条件—期限—标准—后果”写出可执行句



17C.07起草的第一步是建🌟立“来源卡片”,而不是💎立即撰写正文。来源卡片至少应记录以下信息:



条件:将启动条件、前置材料和停止条件分开写。条件需要能够通过文件、记录、系统数据或其他客观事实进行验证,少用“情况特殊”“必要时”等无边界表达。



[责任主体]应当在[起算事件]发生后[期限]内完成[具体动作],并提交或形📚成[材料、记录或结果]。办理结果按照[审查标准、技术指标或审批规则]判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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