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直接套用的起草骨架



审阅人员还应进行一次“脱离上下文测试”:只给执行人17C.07正文,不提供口头补充,观察执行人能否回答谁来做、何时做、依据什么做、做到什么程度以及异常时找谁。无法回答的问题,就是正文需要补充的位置。



完成初稿后重点检查五类问题



17C.07的编号属性决定起草方🌈式,单看编号无法判断其法律效力和具体内容。起草前应从❤️文件封面、目录、前后条款或系统字段中确认以下信息:



事项定义应说明17C.07处理的具体对象、适用项目和不适用情形。适用范围不能只写“本事项适用相关单位”,而应写明项目类型、业务阶段、金额或风险条件,以及与其他流程的边界。



起草前需要锁定的六个问题



正式文本中的动词应与文件效力匹配。“应”通常用于明确强制要求,“不得”用于禁止行为,“可以”用于授予选择权,“宜”用于建议性安排。若文件属于合同,强制义务、付款条件、验收结果和违约责任还应与主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一致。



初稿检查应从可执行性而不是文字漂亮程度❤️入手。以下检查能够发现大多▶️数返工原因:



高质量的17C.07起草应以可核验的原始依据为边界,以可执行的流程为主体,以责任、证据和例外处理为落点。无法确认的内容先标注“待⭐核实”,完成来源核对、权限确认和试运行后,再删除占位符并形成正式版本。



举报/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