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日报
法国在1960年代建立了负责区域开发与国土整治的国家机构,并提出“平衡大都市”等政策思路,试图通过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分散巴黎的过度集聚。这个阶段的空间治理具有明显的国家计划色彩,地方政府更多承担执行和配合职责。
法国城市规划在这一阶段还形成了较强的土地管制工具。早期的城市发展总体文件和土地占用规划,主要用于控制城市扩张、安排基础设施和划定建设用地,规划重点集中在经济增长、城市📌建设和公共设施供给。
地方分权并不等于国家退出空间治理。中央政府仍然保留国家利益维护、法律审查、环境保护、重大基础设施和部分专项政策权限。地方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公共安全要求以及沿海、山地等特殊地区的保护制度。
法国空间规划体系并不是一部自上而下、覆盖全国所有土地的单🔍一总规划,而是由国家战略、区域规划、跨市镇规划和市镇土地使用规则共同构成。法国空间规划的演变主线,可以概括为“战后国家主导的均衡发展—地方分权—跨市镇协同—生态转型与土地节约”。
法国空间规划从政策目标落到地块建设🔑,通常要经过“诊断—项目—分区—审查—许可”几个环节。规划文件本身并不等于▶️建设许可,项目仍要根据所在地适用的规划规则逐项审查。
法国空间规划研究中,第三种误读是把不同文件简单排列成绝对的行政等级。法国规划文件之间更重要的是功能分工和法❤️律关系:有的文件提出目标,有的文件制定规则,有的文件负责项目实施;判断其效力时,需要结合规划对象、编制主体、批准程序和适用地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