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和家长应如何回应



真正需要承担责任的是实施强迫行为的人,而不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人。无论当事人当时是否说话、是否没有及时💯求助、是否曾经与对方关系不错,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。



当事人可能经历的痛苦与羞怯



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必须建立在清楚、自由、持续的同意上。沉默、害怕、僵住、没有力气反抗,或者因为对方是熟人而没有立即离开,都不能被解释为同意。一个人说“不”、推开对方、哭泣、明显躲避,或者表▶️现出惊恐时,另一方就应当马上停止。



第一步是离开可能继续发生伤害的地方,尽量到有老师、家长、校医、保安或其他可信任成年人在场的区域。不要为了“讲清楚”👍而单独与对方对质,也不要在对方威胁、围堵或情绪激动时继续争辩。



为什么有人会搜索“同桌扒开我腿用震蛋器”



家长、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听到这类情况时,首先应当保护当事人,而不是追问“为什么不反抗”“是不是你也同意”“你有没有主动招惹对方”。这些问题会增📢加羞耻和自责,也可能让当事人放弃求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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