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或旁觀者應怎麼做



就醫時可以直接說明:「我可能遭到非自願的性行為,需要身體檢查與性侵害支援。」不必使用法律術語,也不必在第一次說明時完整重述所有細節。



若事件發生在校園宿舍,可同時向當地警方、醫院性暴力支援單位、學校性別平等或學生保護窗口、宿舍管理單位反映。可以詢問是否能由固定人員接洽、由支持者陪同、暫時調整住宿安排,以及如何保留監視器、門禁和住宿登記資料。



遭遇後應盡快做的三件事



報案或求助時,當事人可以帶上身分文件、就醫資料、衣物、訊息截圖與自行整理的時間線。不要為了讓他人相信而反覆補充猜測;不確定的部分可以直接說「我不記得」。如果對方也是同校學生或具有體能、社交及住宿上的優勢,更應避免單獨對質,讓正式單位處理接觸與安全安排。



後續身心照護不能忽略



如果尚未洗澡或更換衣物,可以先保持現狀;衣物、床單等物品可分開放入乾淨紙袋。若已經洗澡、刷牙、換衣或清理房間,也不要因此放棄求助📚,醫療紀錄、訊息、通話紀錄、門禁資料、交通紀錄及監視器畫面仍可能有幫助。



宿舍、學校與警方求助時可提出的要求



人在危險時可能會僵住,沒有反抗不等於同意。是否構成犯罪仍須依所在地法律和調查結果判斷,但當🍀事人不需要先完成法律判定,才有資格就醫和尋求保護。



三、找一名能尊重隱私的陪同者



有效同意應當是清楚、自由、具體而且可以隨時收回的。先前曾經交往、發生過性行為、同意某一種接觸,並不🚀代表之後所有行為都同意。同性戀身分、外表、職業或與對方的曖昧關係,也都不能被當成同意的證明。



先確保安全,再決定下一步



當事人應先離開對方和可能再次受傷的地方,找可信任的人陪🚀同,並儘快接受醫療檢查與性暴力支援。即使已經洗澡、換衣服、沒有明顯外傷,或一時說不清經過,也仍然可以求助,不必先自行判定案件是否「夠嚴重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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