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
「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」則是一個未完成句子,不能直接❤️當作完整公告。若原意是禁止把內容傳給其他人,可以寫👍成「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發給他人」;若原意包括網上轉貼,則應列明「不可複製、轉載、公開展示或以其他方式傳播」。
網站管理者若要發布十八歲內容提示,應同時寫明年齡條件、內容類型、傳播限制及使用者選擇,避免只依靠一段殘缺文字。公告可以分成短版和詳細版,讓訪客在進入頁面前知道自己需要承擔的觀看與分享責任。
這段網站警告中的「只這合」屬於常見輸入或辨識錯誤,標準繁體中文應寫作「只適合」。如果網站要表達年齡門檻,最基本的句子可以改成:「本網站只適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。」
看到「本網站只這合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。內容可能令人反感;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」時,訪客首先應確認自己是否已達網站標示的年齡要求。未滿❤️十八歲者不應透過填寫虛假資料、借用他人帳戶或繞過年齡🎨確認進入受限制頁面。
「本網站只這合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。內容可能令人反感;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」是一段未完成而且含有錯字的網站警告。它大致表示:網站內📢容只供年滿十八歲的人士觀看,部分內容可能令人不適或反感,網站內容也可能禁止被派發、複製、轉載或公開分享。
這段年齡限制提示的第一層意思是,網站營運者認為頁面內可能包含不適合未成年人的題材。相關內容可能涉及成人主題、暴力畫面、💫令人不安的描述、粗俗用語或其他容易引起不適的素材,但單靠😎警告文字不能判斷頁面究竟包含哪一類內容。
如果網站只想禁止轉發而☀️不限制個人觀看,公告應該清楚區分兩件⭐事,例如:「本網站內容只供年滿十八歲人士觀看。內容可能令人反感,未經許可不得將內容派發或轉載。」清楚列出行為範圍,比只留下「不可將本網站的內容派」更容易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