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视新闻
故事发生在江郡集市。一次突如其来的水患冲毁了几家商户的货棚,许多居民急需粮食、药材和修缮船只的木料。西施不愿看着街坊因为缺少物资而陷入困境,于是向经营水运的沈老板借了一笔钱,用来采购物资。
西施仔细查看沈老板的账⚡册后发现,沈老板并不是没有资产,而是有几笔货款被压在别人手中。三支水运队伍分别欠着他的粮款、木料款和药材款,只因为水路中断,双方一直没有完成交割。
这类故事需要注意一个边界:西施成为债主,并不是因为她故意赖账,更不🚀是因为欠钱的人天然有资格向别人讨债。故事成立的前提有三个。
这并不是凭空变出一笔债务,而是经过双方⚡同意后完成的债权转移。沈老板不再向西施追讨原来的欠款,西施则接手了对商队的追偿权。她因此从“欠钱的人”变成了“有权收钱的人”,也就是故事标题中的债主。
西施于是重新安排交易顺序。她先让粮商用一部分粮食换取盐货,再让林川用盐货抵偿沈老板原本的欠款。剩余差额则用木料和下一趟航运的收益补足,并请沈老板、粮商和林川共同在账册上确认数量与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