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湃新闻
个人是否愿意分享某段经历,必须以本人真实、明确和持续的意愿为基础。偷拍、盗取账号、诱导拍摄、胁迫发送、未经同意转发私密照片或公开姓名住址,都不等于👍当事人同意传播。即便资料最初曾发给某个人,也不代表可以被转发到群聊、论坛或短视频平台。
“被强迫”描述的是可能存在的暴力、胁迫或非😎自愿行为,不应被包装成所谓“私生活问题”。受害者当时没有反抗、🎵后来没有立即报警,或曾与对方存在恋爱关系,都不能单独证明其同意。是否构成违法犯罪,需要由专业机构依据完整证据判断,网民不应替代调查和审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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