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
如果目前只有这个编号,可以先形成内部草稿框架,待核实资料后再填入具体内容。框架应当把已知信息和待确认信息分开,避免把猜测写成正式规定。
这是文件的核心部分,应按照实际顺序说明办理条件、操作步骤、所需材料、审核节点、完成时限和输出结果。涉及多个角色时,最好按照“谁提出、谁审核、谁批准、谁执行、谁留存”的顺序写清楚。
数字、日期、单位、文件名称和岗位名称应前后一致。对于“尽快”“原则上”“必要时”等弹性表述💫,应补充判断标准或授权人,否则执行人员可能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理解。
仅凭“17.c.13.nom-17.c—起草”这一串标识,无法准确判断它对应的是法规条款、标准文件、合同条款、内部制💪度,还是某个项目中的文档编号。直接按照编号补写具体义务、程序或法律依据,容易把文🔑件类型、适用范围和版本写错。
其中,“NOM”💪在不同资料体系中的含义可能不同,不能仅凭字母组合认定它一定是某个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。若原始来源没有同时给出文件名称、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,就不宜在草案中自行添加权威机构、标准编号或法律依据。
说明为什么制定该文件,要解决什么问题。例如,可以围绕流程统一、责任明确、风险控制、资料留存或质量要求展开。⚡目的部分😎不宜写成口号,应当能够与后文的具体要求对应。
明确文件适用于哪些人员、部门、业务、产品、场所或项目,同时说明不适用的情形。范围写得过宽,可能导致无关主体被纳入;写得过窄,则无法覆盖实际执行对象。
分别写明起草部门、审核部💎门、批准人员、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责。职责应使用“负责审核”“组织实施”“保存记录”等可核验的表达,避免使用“积极配合”“及时做好”等无法判断完成标准的空泛说法。
写明资料缺失、审核不通过、超期、信息变更、系☀️统故障或发现风险时如何处理。责任条款应以已经确认的制度或合同依据为基础,不要在缺少授权依据的情况下自行增加罚款、停业、追责等级等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