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青年报
17.c1-17.c9起草需要让每个编号都能独立回答“谁在什么情况下做什么,以及怎样证明已经完成”。下表🎵不预设 c1 至 c9 的官方含义,而是提供一套适合逐项核对的起草框架。
17.c1-17.c9起草定稿前,审核人员应从执行者、审批者和争议处理者三个角度反向阅读,而不是只检查语句是否通顺。每个编号都应能够单独被定位、理解、执行和验收。
17.c1-17.c9起草出现信息缺口时,应先把缺口标记为“待确认💪”,并列出需要向文件发布方、项目负责人或业务部门提🍀出的问题。未经确认的内容可以作为占位说明,但不应伪装成最终条文。
17.c1-17.c9起草使用这张表时,不能把“待确认”直接留在发布稿中。每一项至少应形成一个明确动作、一个明确责任主体和一种可检查的完成证据;如果某项确实没有独立要求,应在内部🎉说明中标注“与某项合并执行”的理由。
责任主体:使用岗位、部门或合同当事人的正☀️式名称,避免使用“有关人员”“相关部门”等无法追责的词语。存在共同责任时,应区分主责、协作和审批职责。
17.c1-17.c9起草的第一项工作是确认编号来源,而不是立即润色句子。编号可能来自合同附件、项目规范、申报表、内部制度、评审清单或其他技术文件,不同来源对“条款”“指标”“问题项”的要求并不相同。
动作要求:🎊用“提交、核验、记录、批准、复核、整改、归档”等可观察动词,避免单独使用“加强、做好、确保、及时”等缺少判断标准的表达。
证据材料:把结果落到表单、报告、系统记录、签字文件或检测结果上,并注明材料的形成责任、复核责任和保存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