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前用四轮检查发现硬伤



起草人员可以先写一行内部摘要:“由谁在什么条件下,对什么对象完成什么动作,并在何时以什么标准提交给谁确✨认。”这句话不是最终条款,▶️却能快速暴露信息缺口。



起草人员不能为了追求“正式感”而增加没有来源的金额、期限、处罚或技术指标。缺少依据的具体数字看似提高了文本密度,实际上可能造成越权承诺、执行冲突或后续修改困难。



正文结构应当先写义务,再写边界



17.c的原始要求应先拆成问题清单☀️,再转化为完整句子。问题清单能够避免起草人员只关注“做什么”,却遗漏“谁来做、何时做💡以及做到什么程度”。



实施要求:在【触发条件】发生后,【执行主体】应于【时间期限】内完成【具体动作】,并形成【成果或证明材料】。



正式文本完成后,应删除无法核实的占位信息,并统一术语、编号、日期格式和主体称谓。同一个主体不能在不同段落中随意切换为“⭐负责方”“承办单位”“相关部门”,除非这些名称确实代表不同角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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