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
“支配的教坛中的权力”可以理解为:在课堂、学校、学术机构以及公共教育话语中,谁有权定义知识、解释事实、评价学生,并决定哪些观点能够被表达和传播。它不仅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管理,也存在于课程设置、考试制度⭐、学历认证、学术评价和教育资源分配之中。
教育权力通常不是单一人物凭空拥有的,而是由知识、制度、身份和资源共同构成。教师站在讲台上,拥有课程解释权和课堂组织权;学校通过规章制度、成绩评价和奖惩机制,决定学生在教育体系中的位置;教材、考试大纲和学术标准,则进一步规定什么可以被称为“正确知识”。
明显的支配可能表现🌟为训斥、威胁和强制服从,但更常见的形式并不激烈。它往往通过一些被视为正常的课堂安排发生,使人逐渐接受既定秩序,却很少意识到这种秩序也可以被💎讨论和改变。
学生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参与对话不等于随意发言,独立思考也不等于拒绝证据。有效的质疑应当建立在阅读、观察、推理和事实基础上。只有当教师愿意放弃不必要的控制,学生也愿意承担思考责任,课堂才可能从单向支配转变为共同求知。
因此,支配的教坛中的权力,真正需要审视的不是“课堂上有没有权力”,而是权力如何产生、如何运行以及能否被限制。教育的目标不应是制造更顺从的人,而应是帮助学习者获得理解世界、表达观点、辨别证据和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。当知识可以被追问,权威可以被说明,学生可以在规则中保有主体性,教坛才会从控制思想的场所,转变为促进思想成长的空间。
例如,教师长期单向讲授,学生只负责记录和复述;考试只奖励一种标准答案,复杂问题被压缩成判断题;学生提出与教材不同的看法时,被简单评价为“离题”或“不成熟”;某些群体的生活经验很少出现在课程内容中,于是他们会误以为自己的经历不值得进入知识领域。
值得信任的教师权威,不是来⭐自学生无法反驳,而是来自专业能力、清晰解释、公平对待和持续反思。教师可以掌握课堂方向,却不必垄断所有发言;可以指出错误,却不应把错误扩大为对人格的否定;可以要求学生遵😎守规则,也应说明规则的目的和边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