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看起来一样,实际却不能混用



例如,一个输入框要求填写9个B,填写7个B通常会被判定为长度不足;如果某项规则只是判断内容是否以7个B开头,那么9个B可能符合条件。由此可见,最终结果取决于系统采用的是“完全相等”“以某内容开头”还是“包含某内容”等判断方式。



BBBBBBBBB与BBBBBBB的客观本质差异,就是前者比后者多两个大写B;前者长度为9,后者长度为7,且后者是前者的前缀。若没有额外的业务定义,它们不存在更深📚层的固定含义;在需要精确识别的场景中❤️,应始终将它们视为两个不同的字符串。



放到不同使用场景中,差异会如何体现



另外,题目中的中文引号通常只是为了标示待比较的内容,并不一定属于字符串本身。如果引号也被实际录入,比较对象就不再只是连续的B,需要按照目标系统的输入规则重新判断。



先把两个字符串的差异数清楚



直接比较这两个字符序列,BBBBBBBBB由9个大写字母B组成,BBBBBBB由7个大写字母B组成。两者使用的字符类型完全相同,真正可确认的区别是长度相差2个字符:前者可以看作后者末尾再增加两个B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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