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式起草时,正文应按照执行顺序展开



17c·13moc起草时,事实、要求、判断和待确认事项应当分开表达。四类信息混写,会让阅读者无法区分哪些内容已经确定,哪些内容只是建议。



准备执行的要求应写明动作、责任人和完成条🌟件。对于付款、交付、审批、授权等事项,不能只写“按流程办理”,而💎要指出具体节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


17c·13moc起草前,先把编号对应的事项查清楚



起草人的分析判断应与客观事实分段呈现,并标🔥注判断依据。涉及风险、🎆成本、时间或合规性的结论,最好同时写出触发条件和可能影响。



照搬模板最容易造成的五种问题



尚未确认的事项应集中列出,使用“待确认”“需补充”“由指定人员核定”等表达,不能为了让文档看起来完整而虚构日期、金额、编号、审批结果或技术参数。



提交前用一张清单检查内容是否能落地



已经发生的事实应使用可核对的表达,写明🎆时间、对象、文件名称或处理结果,避免把推测当成事实。例如“某部门于某日提交材料”比“材料已经基本完成”更容易验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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