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都市报
第二类是产品证据。样品、规格书和报价单要能够互相对应。对于定制产品,还应明确尺寸、公差🎆、材质、表面处理、包装方式和验收标准,不能只🚀约定“按样品供货”而不保留样品编号或确认记录。
第一类是主体证据。营业执照显示的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,应当与合同、发票和收款账户保持一致。⚡若业务由其他公司代收款或代为签约,应要求对方说明授权关系,并在合同中写明责任主体。
如果对方无法提供企业主体信息,或反复回避产品型号、批次文件和合同责任☀️主体,应先暂停付款和大批量采购。对于“粉色iso”这类名称不明确的产品,先把名称和技术资料问清楚,再判断是否值得进一步合作,比单纯比较宣传语或外观更加可靠。
查询时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输入完整名称,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或带有企业电子印章的营业执照。对于首次合作,建议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开户名称和合同盖章主体进行交叉核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