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直接修改的起草框架



在没有原始文件、截图或上下文的情况下,较稳妥的做法是先记录为“待核对文件代号”,而不是直接补写标题、机构名称、政策依据或具体条款。



起草时容易出现的错误



起草时可以暂时把“17c.13moc”作为内部识别码,正文标题则应反映实际事项。例如,文件是安排工作的,可使用“关于开展[事项]工作的通知”;文件是申请批准的,可使用“关于[事项]的请示”;文件是部署项目的,可使用“[项目名称]实施方案”。正式标题不宜把无法解释的代号直接当作主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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