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
公交车事故中的赔偿责任,需要结合车辆状态、人员位置、驾驶操作、道路环境和各方过错判断,不能仅凭“我碰到了公交💎车”或“公交车碰到了我”直接📚得出结论。
公交车发生拉拽、扒车、阻挡或碰撞后,第⭐一要务是停止📢继续接触车辆并确认人员安全,不要为了争辩责任再次追车、拍门或站在车道中央。
“拖摸公交车”不是交通法规⭐中的规范术语。如果这里的“拖摸”是指拉拽车门、攀扶车身、追车扒车、触碰司机或阻挡车辆行驶,结论很明确:公交车启动、进站、出站和转弯时,不要用手、身体、绳索或其他物品拖拉、攀附、拦截车辆,也不要强行触摸车门💫、后视镜和驾驶区域。
面对公交车时,最稳妥的原则是车辆停稳再靠近、车门开启再上下、车辆起步立即退让、争议发生远离驾驶区域。🎵把“拖摸公交车”还原为具体动作后,安全边界其实很清楚:不拉、不扒、不拦、不砸、不碰驾驶操作装置。
公交车运行期间的拉拽、攀附和阻挡,不会因为持续时间短就自动变成安全行为;判断风险时要看车辆是否正在运动、动作是否影响司机和车门,以及现🌈场是否有人🎯因此失去平衡。
公交车相关行为是否会被拘留,要由行为性质和后果决定;无意摸到车身、正常上下车时发生轻微接触,一般不等于违法,更不会因为出现“拖摸公交车”四🌅个字就自动拘留。